小弟才疏學淺 ... ... ,多次更改,抱歉。
小弟個人的補充 :
1. 在禱告中說 : 「 求主耶穌的寶血洗淨我 ... ... 。 」
( 1 ) 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,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 神, 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(原文是良心),除去你們的死行,使你們事奉那永生 神嗎﹖ ( 來 9 : 14 )
我們若在光明中行,如同 神在光明中,就彼此相交, 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 ( 約一 1 : 7 )
( 2 ) 耶和華啊,眾神之中,誰能像 祢﹖ 誰能像 祢─至聖至榮,可頌可畏,施行奇事﹖ ( 出 15 : 11 )
於是摩西對亞倫說:這就是耶和華所說: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;在眾民面前,我要得榮耀。亞倫就默默不言。 ( 利未記 10 : 3 )
弟兄們,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, (來 10 : 19)
所以,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,也就在城門外受苦。 ( 來13 : 12 )
我們若在光明中行,如同 神在光明中,就彼此相交, 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 ( 約一 1 : 7 )
當稱謝進入 祂的門;當讚美進入 祂的院。當感謝 祂,稱頌 祂的名! ( 詩 100 : 4 )
2. 要悔改、受洗,要禱告認罪
彼得說:你們各人要悔改,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,叫你們的罪得赦,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; ( 徒 2 : 38 )
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 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 ( 約一 1 : 9 )
3. 在禱告中說 : 「 我奉主耶穌的名宣告 ! 主耶穌受鞭傷, X X X 得醫治;主耶穌受刑罰, X X X 得平安 ... ... 。 」 在禱告中說 : 「 我奉主耶穌的名祝福 ! X X X 平安、喜樂、身體健康、富足、剛強壯膽、柔和謙卑 ... ... 。 」
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,我必成就,叫父因兒子得榮耀。 ( 約 14 : 13 )
不是你們揀選了我,是我揀選了你們,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,叫你們的果子常存,使你們奉我的名,無論向父求什麼, 祂就賜給你們。 ( 約 15 : 16 )
到那日,你們要奉我的名祈求;我並不對你們說,我要為你們求父。 ( 約 16 : 26 )
哪知 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,為我們的罪孽壓傷。因 祂受的刑罰,我們得平安;因 祂受的鞭傷,我們得醫治。 ( 賽 53 : 5 )
祂被掛在木頭上,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,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,就得以在義上活。因 祂受的鞭傷,你們便得了醫治。 ( 彼前 2 : 24 )
4. 在禱告中說 : 「 一切榮耀、能力 ... ... 都歸與天父上帝。 」
於是摩西對亞倫說:這就是耶和華所說: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;在眾民面前,我要得榮耀。亞倫就默默不言。 ( 利未記 10 : 3 )
民中的萬族啊,你們要將榮耀、能力歸給耶和華,都歸給耶和華! ( 詩 96 : 7 )
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 神。 ( 弗 5 : 20 )
主耶穌基督的寶血 :
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,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 神, 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(原文是良心),除去你們的死行,使你們事奉那永生 神嗎﹖ ( 來 9 : 14 )
弟兄們,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,(來 10 : 19)
所以,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,也就在城門外受苦。( 來13 : 12 )
我們若在光明中行,如同 神在光明中,就彼此相交, 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 ( 約一 1 : 7 )
並那誠實作見證的、從死裡首先復活、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,有恩惠、平安歸與你們! 祂愛我們,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(有古卷作:洗去)罪惡,( 啟 1 : 5 )
弟兄勝過他,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。... ... 。 ( 啟 12 : 11 )
【 主耶穌為世人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 】
主耶穌是獨一真 神耶和華的獨生子,主耶穌是基督( 救世主 )。
「 1 ... ... 5 哪知 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,為我們的罪孽壓傷。因 祂受的刑罰,我們得平安;因 祂受的鞭傷,我們得醫治。6我們都如羊走迷;各人偏行己路;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 祂身上。 ... ... 。 」 ( 以賽亞書 第五十三章 ) 「 基督既為我們受(原文是成)了咒詛,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;因為經上記著: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。」 ( 加 3 : 13 )
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,我們靠著主耶穌的寶血稱義;我們藉著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,得與天父上帝和好。
主耶穌為世人的罪死了,而且埋葬了。第三天,天父上帝叫主耶穌復活。主耶穌升天,在天父上帝的右邊。 「 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 神叫 祂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10因為人心裡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 」 ( 羅 10 : 9 – 10 ) 心裡信天父上帝叫主耶穌從死裡復活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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